【我跟姜姜曾是大学室友,这首歌我只拿给她听过,但这是我专门为觅觅写的,姜姜你要是喜欢,我可以重新帮你写一首,你不该偷属于觅觅的歌。】
不仅如此,陈希还晒了这首歌的著作权登记截图,和她跟江觅公司签的合同。
版权登记时间是在七个月前,合同签订的时间则是在半年前。
在陈希的微博发出后,几乎所有人都在喊实锤了。
我的评论区都是网友在骂我抄袭狗。
这些事情,我上辈子已经经历了一遍。
如今重新再来一次,我已经丝毫不慌了。
我从容地发了条微博,然后就丢下手机,不再看网上那些污言秽语。
【陈希这首歌是怎么回事,你跟我都清楚,但念在过去的情分上,我愿意给你一个机会,晚上十点半前,你不说,我就帮你说了。】